中國時報【實習編譯陳迪鴻/綜合報導】

挪威大屠殺凶手布瑞維克,殘忍的手段造成大眾的撻伐聲不斷,但由於挪威現行法律沒有死刑,他最高可被判的刑期僅為廿一年,而且最快十四年就可望出獄;甚至在服刑七年後,還可在周末時假釋,離開監獄度個自由自在的周末。

布瑞維克殺了至少九十三人,但挪威法律規定,有罪者須合併服刑,最高刑期廿一年,布瑞維克不能被連續判刑九十三次。

不過挪威奧斯陸大學刑事訴訟權威艾斯克蘭德博士(Staale Eskeland)指出,若法院裁定布瑞維克有累犯的風險,可以再加五年刑期,而這五年加刑是可續判的。也就是說,理論上布瑞維克可能在牢中度過餘生。

挪威殺人犯即便被判最高刑期廿一年,大部分會在服刑滿三分之二後獲釋,或是服刑三分之一後,就可在周末享受假釋的待遇。挪威因為牢房不足,有些犯人甚至可能等上數星期甚或數個月才正式入監。

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6/4/2vpqq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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