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26日電)台北市一名劉姓社區警衛,拿辣椒水噴霧器驅趕公園的野狗,噴灑時卻不慎誤傷無辜路人。台北地檢署偵辦後,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劉男聲請簡判。

據檢方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,34歲的劉姓男子在一處社區擔任警衛,社區附近公園常有野狗逗留,劉男在今年6月某日凌晨巡邏時,又見公園有野狗亂竄,擔心危害住戶安全,便手持裝有辣椒水的噴霧器,朝野狗噴灑驅趕。

未料,劉男噴灑辣椒水時,沒注意到附近有一名正在休憩的李姓男子,不小心波及李男,造成李男眼、鼻紅腫疼痛,就醫後對劉男提告。

檢方偵辦後,依雙方供詞及驗傷單等證據,認定劉男涉犯過失傷害罪,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1000926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6/5/2zf06.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鐘珮珊甘痹撬溫輾 的頭像
    鐘珮珊甘痹撬溫輾

    bia11jjudie6a的部落格

    鐘珮珊甘痹撬溫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